冯瑶小心的将车上鸡蛋用衣服兜好,伸手去提那两只野鸡时,就见沈修瑾速度比她还快的拎起两只山鸡,向着厨房走去。
冯瑶以为这货在她的教导下,终于开始向着四肢健全,自力更生的的方向发展,心中非常满意。
到了厨房,沈修瑾自觉的坐在灶台前烧火用的矮凳上,拿着火折子点火时,说了句,“这几个鸡蛋吃了吧!我一天没吃饭了。”语气中满是委屈。
冯瑶忙碌的动作一顿,随即反驳,“早上我做饭了,中午你自己不会捣鼓点饭吃?”
沈修瑾点火的动作一顿,抬头冷冷的看着她,“你看我像是会做饭的吗?”
冯瑶沉默了半晌,到底没说出什么过分的话。反而鼓励道:“沈大少,凡事呢,都是从不会到会,慢慢的学。总要尝试一次,那若是我三天不回来,你打算将自己饿三天?”
沈修瑾也觉得自己一个大男人,如此依赖一个女子生活,确实不怎么对。面色有些不太自然,“你先做饭吧!我快饿死了。”
冯瑶干了一天的活,早就饿的前胸贴后背了。
她洗干净手,拿出一个盆,舀了一瓢杂面,开始做饭。
你要问冯瑶怎么会做手工面的?冯瑶肯定会说一句:失败是成功之母。失败多了,老母亲肯定会心疼。所以她现在做的面条很好吃。
两人配合着做了一锅的鸡蛋面。
冯瑶做的面条本就味道不错,再加上沈修瑾确实饿了,一口气吃了三大碗面。
冯瑶准备给大黄盛一碗时,沈修瑾冷冷的来了句,“人都不够吃呢,还给狗吃。大黄啃个地瓜就行了。”
他现在经了劫难,终于知道粮食的重要性了!他一个大活人饿了一天,一只狗还要和他一个待遇,想都不要想!
在沈修瑾的强制下,冯瑶的坚持下,大黄的晚饭是一个地瓜加一个窝窝头。
次日,冯瑶睡醒起床之后,沈修瑾已经在院中坐着。
冯瑶简单的弄了些吃的,拿着昨天大黄打的野鸡打算去集市上卖了。
其实她也想吃,毕竟在这个年代吃口肉不容易。
但是,她缺钱啊!所以这一大一小的山鸡最好的归宿就是集市换线。
沈修瑾见状,眉头紧蹙,不满的开口,“你将这些东西放在家里,我陪你去城中走一趟,看看有没有赚钱的营生。”
好不容易弄两只鸡,好歹让他解解馋,就这么全拿集市上卖了。想过他的感受吗?
他都被人虐了半年啊!整整半年,不是窝头就是嗖饭!
冯瑶一听这货愿意上进,还打算赚钱养家,当下满口同意。
两人一起到了城中热闹的集市,转了一圈,冯瑶在找地方做小吃。
沈修瑾看了一遍,发现自己能做的不多。走到城中的书肆门前时,沈修瑾拉着冯瑶进了店内。
其他不会干,抄书他会啊!
书肆老板是一名留着山羊胡的中年男人,那男人身着一袭蓝色长袍,打量了两人一番,神色平淡的问道:“二位可是要买书?”
沈修瑾打量了一圈店铺,直接问道:“你们这需不需要抄书的?”
那老板闻言,走到一处架上上拿出纸磨笔砚,放到柜台上,看着沈修瑾,“你先写几个字让我看看。”
沈修瑾靠近柜台,提起笔,在砚台上沾了些墨,腕上用力,一行苍劲有力的大字浮在纸上。
那老板看着沈修瑾的字,眸中露出满意之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