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的养父母自从知道我身上有保险金时,对我更好了。
他们貌似对保险金和理财金很感兴趣,经常劝说我把钱交给他们保管。
可当我告诉他们,作为监护人他们已经是在保管保险金时,他们又表现的异常冷漠。
保险金里除了意外的赔付款,还有一大笔是非法所得存下的银行理财。
我无意间听他们讨论怎么使用这份来之不易的巨财,可计划里从来没有我。
还好,沈邢在我再度被收养之前,以哥哥的身份将所有财产都在公安局里做了公证备案。
文件内容是前养父母留下的遗产,在未取得当事人同意和见证的情况下,不允擅自挪用,否则应视其为违法占有私人财物,大大提高了吃盒饭的风险。
之后我将[若当事人身故,财产将归属前父母的共同子女沈邢所得]这条加到了备案中去。
因此我的养父母好像很讨厌他,对我也是,人前一套背后一套。
不过这些都不要紧,因为我很快就要高中毕业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