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天。拍摄地点是陈建忠家的地下室,摄像机藏在送子观音像里。”
陈建忠突然暴起,被法警死死按住。
我缓步走到被告席前,从证物袋里取出一枚带血的牙齿:
“这是从化粪池打捞出的证物,经鉴定属于张春桃女士。牙科记录显示,这颗牙齿是被钝器击落的。”
法医适时呈上鉴定报告:
“根据齿痕比对,凶器与陈建忠家中发现的铁锤完全吻合。”
母亲突然发出一声怪笑。
“假的!都是假的!”她疯狂撕扯着衣领。
“我闺女早死了!你们都是鬼!”
我轻轻按下录音笔,播放出三天前在调解室的对话:
“妈,你还记得我六岁那年,你把我卖给马戏团的事吗?”
“放屁!那是送你去学艺!”
“那为什么收了两万块钱?”
“......”
审判长重重敲下法槌:“传唤第二位证人!”
当苏小芸的妹妹走进法庭时,陈建忠终于瘫软在被告席上。
这个年仅十九岁的女孩,手里捧着一个褪色的饼干盒。
“这是我姐姐留下的日记,”她哽咽着说。
“最后一页写着:“如果我不在了,一定是陈建忠杀了我”。”
我适时补充:
“根据笔迹鉴定,这确实是苏小芸的亲笔。而日记中提到的重要物证——沾有陈建忠**的床单,已经被我们从陈家老宅的地板下找到。”
法医的证词成为最后一根稻草。
“三位死者体内均检出相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