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招娣一生都在被家人吸血。
人们都说她命好,嫁给了村里第一个大学生林怀景。
可唯有陆招娣知道,她在林家,根本不是儿媳妇,只算个佣人。
儿子嫌弃她没学历,智商低,林怀景嫌弃她不打扮,穷酸土。
临死前,陆招娣才知道,原来她根本不叫招娣,而叫知意。
她是城里万元户陆家走丢的独生女。
……“招娣,进城啊,是不是又要给你家怀景买书。”
村长的儿子王刚正停下拖拉机,让陆招娣上了车。
“班车还得半个多小时呢,我正好也要进一趟城,你上来吧。”
“谢谢你啊刚正哥。”
王刚正笑着摆摆手:“都顺路,还没恭喜你呢,马上要嫁给林怀景了,这可是咱村第一个大学生。”
陆招娣的手攥的死死的:“这事你别跟别人说啊,我怕怀景又说我乱花钱。”
“哎哟林怀景能谈上你这么好的对象,真是八辈子福分啊!”
陆招娣笑着和王刚正点点头,可手却紧紧的攥着,直到指甲把手掌心磨出血印。
她撒谎了,她进城根本不是给林怀景买书。
进城,当然是为了回到原本属于自己家的万元户陆家。
陆招娣是被拐卖到山里的。
上辈子陆家全城寻女寻了十八年,而她不管是从年龄到外貌,甚至是仅存的记忆,都和陆招娣完美重合。
当她把想要试试进城寻亲的事情告诉林怀景的时候,后者却不以为然。
“招娣,你天生就是个穷命,我这么说你别不乐意听。”
“你想进城可以,但车票钱你自己出。”
被林怀景泼了冷水后,陆招娣心有不甘,将自己对过去家庭的记忆,全都告诉了妹妹盼娣。
没想到趁着自己不注意,陆盼娣来到了城中陆家,用从陆招娣那边偷来的记忆,当起了陆家小姐。
后来林怀景考上大学,不花一分钱把陆招娣娶进家门后,二人生了个大胖小子。
他把陆招娣留在农村,自己则是带着儿子进城。
一晃儿子到了结婚的年龄,林怀景把陆招娣接进城里的楼房里筹备结婚的事情。
看着光鲜亮丽的妹妹和老公,陆招娣感觉自己就像是阴沟里的老鼠。
为了不让家里人嫌弃,她在家里一向小心翼翼,那天晚上起夜,陆招娣蹑手蹑脚的想着上个厕所,突然听到林怀景的房间里传来动静。
“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