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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章

穿成恶毒女配,我躺平摆烂了!》 发表时间: 2026-07-02
他的手指扣着我的下巴,拇指慢慢蹭过我的唇角,声音低得像是从胸腔里漫出来的烟,你在装什么?
那双眼睛太深了,深到我往里看一眼,脚底下就开始发软。
我咬住他拇指的瞬间,他的呼吸乱了。
穿书这件事,我是在婚宴上被新郎推下楼梯之后才意识到的。
脑袋磕在大理石台阶上,疼得眼前一黑,再睁眼的时候,记忆像被人强行灌进来的,满满当当,乱七八糟,全是另一个叫沈晚的女人的人生。
我是沈晚
原书里那个臭名昭著的恶毒女配。
一个从小寄人篱下、为了攀上男主顾珩拼命使手段、最后被所有人踩着脊梁骨唾弃、在书里第十八章就领了便当的炮灰。
脑袋里嗡嗡的,我坐在角落里把整本书的剧情捋了一遍,越捋越觉得自己命运多舛。
原书剧情很简单:豪门总裁顾珩从小青梅竹马,却爱上了从乡下来的白月光女主苏瑶。恶毒女配沈晚为了留住顾珩,各种使阴招,最后在书里第十八章被顾珩当众羞辱,灰溜溜地滚出了顾家,从此再无后续。
死不死都无所谓,反正书里后半段就没她什么事了。
我把这段剧情想完,当即做了个决定。
躺平。摆烂。不追男主,不争女主,不当炮灰,老老实实苟活。
这个决定在我把自己从地上爬起来、拍干净裙子上的灰之后,更加坚定了。
婚宴上的宾客都缩在角落里不敢吭声,连新娘子都跑过来问我沈小姐没事吧,那种明显是装出来的关心,连面皮都懒得绷。
没事。我笑了笑,抬脚就往外走。
身后有人喊了我一声,顾珩的声音,我在书里见过无数次描写,低沉克制,如沉玉磨砂,如今真正落进耳朵里,比书里写的还要好听三分,带着一种说不清的压迫感。
沈晚。
我停下来,转过身。
顾珩就站在婚宴大厅的台阶上,西装笔挺,今天是他最好的朋友结婚,他作为伴郎,胸前别了朵白色的小花。
他的眉眼生得太好,是那种冷白皮、高鼻梁、轮廓深刻的那种好看,薄唇微抿,神情淡漠,就那么往那儿一站,周围的光线都往他身上靠。
可我没心思欣赏这张脸。我欣赏这张脸,原主都欣赏了二十多年,有什么用?
怎么了?我问。
他眼神往我额头上瞥了一下,沉默了两秒,摔了要去检查。
我愣了一下。
原书里,就是在今天这个婚宴上,原主被人绊了一跤,磕到了台阶上,顾珩连问都没问就走了,后来原主气急了跑去找他理论,两**吵了一架,紧接着原主开始了一系列狗血的报复计划。
但现在,他居然说让我去检查?
我摸了摸额角,指尖有点湿,是血。
不用,我说,小伤。说完转身就走。
身后沉默了很长一段时间,我出了旋转门,被外面的风一吹,忽然后知后觉地品出一点意思来,书里的顾珩,好像没这么话多?
我在书里的身份不算复杂。父亲早逝,母亲再嫁,继父就是顾珩**的生意伙伴,所以沈晚顾珩从小一起长大,算是半个青梅竹马。原主为了抱住这个关系,从小跟顾珩走得极近,顾珩却从未把她放在心上过,把她当妹妹,当朋友,唯独不当喜欢的人。
直到苏瑶出现。
书里有段话写得很深刻,顾珩从来不缺心动,他缺的是那种让他心跳一乱就再也收不回来的感觉,而那个感觉,只有苏瑶能给他。
我拿着这段话复盘了半天,得出一个朴素的结论:所以原主根本就没机会,从一开始就没有。那就更不用抢了。
我现在的当务之急,是找一个地方住下来,找一份能养活自己的工作,然后等书里的剧情跑完,看看结局的时候自己能不能安然无恙地活着。
原主的公寓我去看了,是顾珩名下的房产,每月租金他来付。这个不能用,太亏欠,而且万一哪天顾珩想让我滚,我连夜都要打包行李。
我把原主的存款算了一遍,大概有二十三万,够应急一阵子。然后我开始投简历。
原主是学中文的,在一家杂志社做编辑,月薪六千,听着寒碜,但好在稳定。我打算就这么着。
第三天,我去杂志社上了班,顺带把顾珩名下的房子退了,押金都不要了,直接在公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