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嫁给了那个十六岁时,我帮助过的少年。
那年夏天,他病得快要死在巷口,是我省下退烧药,一勺一勺喂活了他。
后来他不告而别。
十年后,他成了这座城里没人不认识的首富,跪在我家夜市摊前,求我嫁给他。
所有人都说,这是命运给我最好的补偿。
结婚后,他对我千依百顺,好到像一场不肯醒的梦。
他记得我所有的喜好,会在我加班时留一盏灯,会在我失眠时抱着我哄。
可越是这样,我心里越发慌。
直到那个周日,他临时出门,书房的门没锁严。
我进去找一份资料时,一叠文件从书架上滑落。
其中一份素白封皮的档案,我翻开它的那一刻,浑身的血都凉了。
第一章
厨房里飘着
莲藕排骨汤的香味。
陆珩站在灶台前,袖子挽到手肘,围着我上个月给他挑的深蓝色围裙。
他侧过脸,灯光落在他下颌线上,柔和得不像话。
”醒了?”他听见我的脚步,转头笑,”再等十分钟。”
我”嗯”了一声,靠在冰箱旁边看他。
他把汤盛进白瓷碗,动作很稳,一滴都没洒出来。
这是我们结婚的第八个月。
八个月里,他记得我的一切。
我不吃芹菜,怕苦,睡前要喝半杯温水,来**时腰疼得直不起来。
这些琐碎的东西,他记得比我自己还清楚。
我加班到深夜回家,玄关永远留着一盏灯,桌上是刚煮好的鸡蛋面。
我做噩梦惊醒,他会把我搂进怀里,一下一下拍我的背,低声说别怕。
林小满每次听我讲这些,都酸溜溜地说,苏晚你上辈子怕不是拯救了整个宇宙。
我只笑,不接话。
因为她们都不知道。
这个把我宠成心尖宝贝的男人,我认识他的时候,他正蜷在城中村巷口的墙根下,脸烧得通红,衣服脏得看不出颜色。
那年我十六,在我**粥摊帮忙。
他不知从哪儿来,无家可归,还病着。
医生说他心脏不好,可他连挂号的钱都掏不出。
我每天收摊前,偷偷给他留一碗热粥,塞一版退烧药。
我妈骂我败家,我就自己少吃一顿。
那样过了一个夏天。
有天早上,巷口空了。他连一句道别都没有。
我以为这辈子再也见不到他。
结果十年后